刊名:经营与管理
主办: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天津市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主管: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ISSN:1003-3475
CN:12-1034/F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143999993801117
被引频次:23502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期刊分类:理论经济
期刊热词:
企业,企业管理,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企业文化,影响因素,经济发展,上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家,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9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2〕38号)显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机构罚款20万元;取消伍雁高管任职资格2年。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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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以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经营与管理》 网址: http://www.jyygl.cn/zonghexinwen/2022/0830/3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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